观点|医院正带病经营呢
当下公立医院的现状,有同行称“质量不规范、服务质量差、医生普遍违法”,似乎偏激了些。但现实中,由于机制原因,国家对公立医院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工作人员工资奖励都有相应的规定,确实有医院领导为了提高医生业务收入,甚至留住专业人才,对医生职业受贿予以明批暗保,甚至纵容;检察机关也认定其为“灰色收入”,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。像甘李药业的一支胰岛素,就将我们湖北省数百名内分泌科医生一网打尽。那么,要是再调查几种药品,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还能保留多少干净医生?如果受人尊重的医务人员唯利是图,一心想着从患者(弱势群体)口袋里捞钱,哪里谈得上爱心?北京协和医院郎景和先生说,如果没有关爱,医学的价值几乎等于零。这其实是常识,晋代杨泉有言在先:“夫医者,非仁爱之士,不可托也;非聪明理达,不可任也;非廉洁淳良,不可信也。”公立医院这种怪状,往往是医院规模越大,业务增长态势越繁荣,实际情况越糟糕。
《亮剑》有一段对白,就是团长李云龙跟旅长要装备(事业经费)。旅长说,我有装备我要你干什么,你既然能当团长,就有能耐去搞枪,要不然就回家抱孩子去,你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。李云龙回答:得嘞,我等的就是这句话。让我搞枪,没问题。可是你不能给我戴紧箍咒啊,对不对?你总得给我点儿自主权吧,不能什么事都让你大旅长占了。又想让我搞枪,又想让我当乖孩子,这叫不讲理。独立团没有上级给养支持,靠自谋生路,成功地解决了自己生存、发展、壮大的问题。如果李云龙可以从敌人那里搞发展装备和经费,那么我们公立医院该从谁身上取得所谓的事业发展经费呢?
实际上,自改革开放以来,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一直都在学“亮剑”精神。医务人员一旦变成《水浒》中的梁山好汉,靠对社会掠夺来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,那又如何保证那些好汉们的行为规范?我们如果在医疗卫生这个特殊行业继续推行放水养鱼,要求各级公立医院自己搞钱谋发展绩效,如何能保证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不失去基本良知和医德?
令人痛心的是,各级检察院查处公立医疗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像割韭菜一样,每年割、每年再生。如果类似案例一再发生,就不只是某些个人的品质问题,而应反思其中的管理机制问题。如果一个基层干部就能发现这些问题,而主管部门领导对此视而不见,那显然是在上演“皇帝的新装”了。
(摘自《领导文萃》2015年5月上)